Kaiyun (中国大陆) 开云 - 官方网站

您现在所在位置: 主页 > 新闻中心 > Kaiyun动态

开云资讯

Kaiyun information

Kaiyun动态

Kaiyun Industry dynamics

科技创新

Innovation

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定期定额公告(2025年1月第1批)

发布日期:2025-01-15 20:56 浏览次数:

  根据《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》(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)第七条规定,现将2024年12月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应纳税经营(所得)额核定情况(详见附件)予以公布。

  一、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,可以在接到《核定定额通知书》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,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、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;也可以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;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、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,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。

  kaiyun中国官方平台

  二、定额执行期间,月度内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,超过本通知核定定额的经营(所得)额所应缴纳的税款,应当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;

  三、定额执行期间,当月发生的经营额超过定额30%(含30%)的,应当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,缴清超过核定定额部分的税款;

  四、定额执行期间,连续三个月经营(所得)额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,应当提请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;

  五、在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,应在从事经营活动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;

  个体定额核定公告(2024年12月23日-2024年12月27日).xls

020-89853486